標竿案例

緊急照明燈具汰換為LED燈

年度
年度 107
案例編號
案例編號 107-D03-106-LS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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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別:金屬製品製造業

技術別:照明系統(LS)

照明 LED

0 (千度)

節省電力

0 公噸油當量/年

能源節約量

0 公噸/年

減碳量

0 仟元/年

節省費用

8 仟元/年

投資金額

133.3

回收年限

案例說明

緊急照明燈原設計為13W PL燈(電池容量45Wh),PL緊急照明燈故障率高且耗電,改用1.26W之LED緊急照明燈(電池容量2.16Wh)。

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

一般人認為緊急照明燈使用時間不多,應該不甚耗電。殊不知,為了讓緊急照明燈內之電池維持壽命,配電設計時會設計定時器,每月定時放電一次。就算整年均未停電,仍然有固定耗電量。

效益計算說明:

節省電力:(45-2.16)Wh×40×12=20.56/=0.021千度/年。

經濟效益:0.021千度×2.77/=0.06仟元/年。

減少CO2排放量:0.021千度×0.554Kg/=0.01公噸/年。

投資金額:LED緊急照明燈200×40=8仟元。原PL緊急照明燈1盞為700元,且折損率高,故ROI應加上降低折損率的節省費用。

成效分析

  1. 節省能源:節省電力0.021千度/年。
  2. 經濟效益:節省費用0.06仟元/年。
  3. 減少CO2排放量:0.01公噸/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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