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竿案例

(照明系統管理)廢氣區照明改善

年度
年度 105
案例編號
案例編號 105-F21-103-LS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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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別:公共行政及國防

技術別:照明系統(LS)

照明

35 (千度)

節省電力

3 公噸油當量/年

能源節約量

19 公噸/年

減碳量

77 仟元/年

節省費用

440 仟元/年

投資金額

5.7

回收年限

案例說明

廠內廢氣區照明燈具為T8-40W×2傳統電子式安定器日光燈具,逐步汰換為LED燈具(103年度汰換200盞)。

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

本廠汰換傳統燈具為節能燈具,燈管及安定器均通過國家節能標章及認證,汰換時搭配合理的照度參考標準(參考附件工廠CNS照度標準),照明的使用上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照度規範照,在符合照度合理範圍內作節電改善。

成效分析


節省電費:
35.04千度/年*2.2元=77.09仟元
CO2e減量:
35.04千度*0.521kg CO2e/度=18.26公噸/年
投資金額:440仟元
回收年限:5.7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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