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竿案例

沼氣發電

年度
年度 105
案例編號
案例編號 105-C23-104-UT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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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別:農、林、漁、牧業

技術別:公用設備(UT)

沼氣

1,186 (千度)

節省電力

113 公噸油當量/年

能源節約量

657 公噸/年

減碳量

4,980 仟元/年

節省費用

350,000 仟元/年

投資金額

70.3

回收年限

案例說明

動力用電增設變頻裝置、照明採用省電燈具及LED燈。 牧場主要排放源為雞糞及污水,抑低碳排放建置再生綠能系統,將場內直接排放源,全部回收厭氧發酵轉成綠能源再利用,104年減少93%以上碳排放量。

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

建置再生綠能系統,採用歐洲先進技術全混式CSTR系統(詳附件),規劃理念以直接排放零為目標。


 

成效分析

103年再生綠能系統運轉前用電量3,112,800度/年,2014年再生綠能系統,正式運轉用電量1,927,200度/年,節省61%用電量(詳附件)。
104年再生綠能系統運轉前碳排放量15,517,988公噸,正式運轉碳排放量1,096,115公噸,減少93%以上碳排放量(詳附件)。
查詢政府回覆說政府重視科技業,太陽能初期每度電12元,對於農牧業廢棄物再生能源不支持,沒有回收條件,但有負起應負責任的想法,投入3.5億建置綠能系統,將牧場污染源全部回收轉換綠色能源,減少碳排放量友善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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