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竿案例

23.節電-調整停車場電燈控制方向

年度
年度 114
案例編號
案例編號 114-B03-112-LS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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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別: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

技術別:照明系統(LS)

1 (千度)

節省電力

0 公噸油當量/年

能源節約量

0 公噸/年

減碳量

3 仟元/年

節省費用

0 仟元/年

投資金額

0.0

回收年限

案例說明

停車場電燈開啟的時間過長,在無人使用或燈光充足的情況下仍維持照明,造成能源浪費,在不影響行車照明與人員通行安全的情況下,調整電燈開啟時間與使用感應裝置,減少不必要的電力浪費。

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

發現停車場電燈開啟的時間過長,在無人使用或燈光充足的情況下仍維持照明,且由警衛人員手動開關,無法有效率的管理源,造成浪費,也增加警衛人員工作,且使用尖峰為上下班時間,其餘時間鮮少有人員在那邊走動使用,以及白天亮度較充足,無須將全部電燈皆開啟,依照車道或車位來區分,並考量最外圍車流問題,將電燈設置為定時啟動恆亮或紅外線感應啟動,降低能源浪費。
改善前

改善後

成效分析

1. LED燈管為 20 W/支 ( 0.02 kW/支 ),有 80 支,平均開燈 4 小時/天,改為定時啟動後可節省 2 小時/天
2. 節省電力= 0.02 kW/支 * 80 支 * 2 小時/天 * 248 天/年 = 793.6 kWh/年
3. 減碳量= 0.39 公噸/年
[ 1 度電產生 0.494 公斤的二氧化碳當量(112年度台灣電力排放係數)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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