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竿案例

廠房採光工程改善

年度
年度 107
案例編號
案例編號 107-D02-106-LS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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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別:皮革、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

技術別:照明系統(LS)

照明 建築 採光

3 (千度)

節省電力

0 公噸油當量/年

能源節約量

1 公噸/年

減碳量

10 仟元/年

節省費用

30 仟元/年

投資金額

3.1

回收年限

案例說明

引入自然光,降低白天使用人造光源的時間。

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

白天不需開燈即可有足夠的照度,平日約可省下4-6小時的開燈電費。


效益計算說明:

節省電力:配合照明設施進行採光工程,參考上表計算評估整體年節電量,減少用電2,563.2/=2.56千度/年。

經濟效益:2.56千度×3.79/=9.7仟元/年。
減少CO2排放量:2.56千度×0.554Kg/度=1.42公噸/年。

成效分析

  1. 節省能源:節省電力2.56千度/年。
  2. 經濟效益:節省費用9.7仟元/年。
  3. 減少CO2排放量:1.42公噸/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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