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竿案例

消防排煙窗間接照明方案

年度
年度 114
案例編號
案例編號 114-B02-113-LS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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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別:食品及飼品製造業

技術別:照明系統(LS)

1 (千度)

節省電力

0 公噸油當量/年

能源節約量

1 公噸/年

減碳量

4 仟元/年

節省費用

1 仟元/年

投資金額

0.2

回收年限

案例說明

本案配合消防法規,於特定區域增設透明採光自動消防排煙窗,取代原有的12盞100W天井燈在日間的照明需求。透過自然採光,日間工作時段關閉天井燈,達到節能效果。

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

排煙窗設置暨節能效益說明

依據《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》第188條規定,建築物應設置適當之排煙設備,以確保火災發生時之人員安全與煙霧排散之效能。

本案於設計階段,廠務工程部考量法規要求及節能目標,建議採用全透視、採光佳之自動排煙窗系統,除符合法規外,並有效提升作業區域之日間自然採光,達到減少照明電力使用之目的,兼具安全與節能效益。


一、設計說明

  • 為符合法規要求,本區域需設置自動消防排煙窗系統

  • 經設計規劃討論,決議採用全透視、高採光性排煙窗

  • 設置目的除應對火災時之排煙需求,亦考量提升日照照明品質,降低人工照明依賴程度

  • 此設計具備明顯節能潛力,符合公司推動節能減碳政策。


二、裝置前現況

  • 原本該區設有12盞100W天井燈作為主要照明來源。

  • 照明運作時數長(約每日16小時),對能源消耗影響顯著。


三、裝置後成果

  • 安裝排煙窗後,日間時段自然採光已足以支應照明需求

  • 因此已可於日間工作時段關閉全部天井燈具,有效節省照明用電。

  • 此舉不僅符合消防設施要求,更具實質節能效益,亦有助於改善工作環境之光照品質。

成效分析

節能改善項目:照明系統用電效率提升

項目 數值
裝置前耗能 0.1kW × 12組 × 22天/月 × 12月 × 16小時/天 = 3,801.6 kWh/年
裝置後耗能 0.1kW × 12組 × 22天/月 × 12月 × 8小時/天 = 2,534.4 kWh/年
年度節能量 3,801.6 kWh - 2,534.4 kWh = 1,267.2 kWh/年
年度碳排放減量 1,267.2 kWh × 0.494 kg CO₂e/kWh = 約 626 公斤 CO₂e/年

 

透過此改善措施,不僅符合消防安全規範,亦有效提升照明系統的用電效率,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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