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竿案例

不飽和LPG脫臭(ULP#3)單元再生尾氣回收改善

年度
年度 105
案例編號
案例編號 105-B04-103-PE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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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別: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

技術別:製程設備(PE)

尾氣回收

0 (千度)

節省電力

0 公噸油當量/年

能源節約量

1 公噸/年

減碳量

4,144 仟元/年

節省費用

30 仟元/年

投資金額

0.0

回收年限

案例說明

1.ULP#3單元以鹼液及胺液吸收處理不飽和LPG中的硫化氫及硫醇,鹼液再生系統可將產生的硫醇化鈉和硫化鈉,從鹼液中移除進行鹼液再生。反應過程中生成的尾氣含有微量未反應的氧氣、氮氣及HC氣體,原設計均排放至廢氣系統。 2.經評估後規劃重新配管,將此股再生尾氣(LHV=512KJ/MOL,平均回收量約135Nm3/Hr),回收至常壓蒸餾單元加熱爐作為燃料使用,可降低Flare排放量,並將能源回收。

設計理念或改善流程


成效分析

年燃料減量=135Nm3/H*0.607*0.857KG/NM3/1,000KG/T*80% =0.0562噸/時

年節省金額= 0.0562T/H*8,000H/年*9.218仟元/T = 4,144.41仟元

年CO2減量=0.0562T/H*8,000H/年*2.4095T/T=1,083.3(噸CO2e/年)

改善工程投資金額= 30(仟元)

回收年限=30(仟元)÷4,144.41(仟元/年)=0.007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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