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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獎勵節能卓著企業與推動能源教育績優學校,於今(113)年12月19日(四)下午3時在台北漢來大飯店舉辦
「113年節約能源表揚大會」表揚32家節能標竿單位,包括20家公民營機構及12所國民中小學。能源署表示,
本屆節能標竿得獎單位估計共節省2.9萬公秉油當量,相當於減少11.6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
(約300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碳吸附量)。能源署進一步說明,本屆獲獎之6家金獎機構均有其亮點特色:
因應全球AI技術迅速發展,本次節能標竿獲獎單位積極推動AI技術的各類應用,
包括建置智慧能源管理系統、實施ESCO節能改善方案、導入低碳製程及運用大數據管理等。
節能措施
節能量
節省電費
減少二氧化碳排放
相當於300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碳吸附量
105 年11月15日經能字第10504605640號函訂頒
一、經濟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推動節約能源、建立能源查核及管理制度, 以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,並因應節電需求日趨重要、配合夏月節電活動及鼓勵產業加強推動實質節電作為,以抑低夏月尖峰用電,設置經濟部節能標竿獎(以下簡稱本獎),特訂定本要點。 二、本獎之相關執行作業,由本部能源局(以下簡稱能源局)辦理;能源局並得視實際需要,委託法人或其他團體辦理。 三、本獎頒發之對象為依法設立之公、民營企業或機構。 四、本獎之獎項依企業或機構對於節約能源、能源管理制度及推動夏月實質節電作為具卓越績效者,依行業特性、能源耗用量、二氧化碳排放量等,分為生產性質、非生產性質二大類,計五至六組進行審查,每組得頒發「金獎」獎座一名、「銀獎」獎座二名。